这月支付上月未认证抵扣的进项税会计分录处理为:未认证时,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待认证后,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账户。若已认证但未抵扣,则无需做额外分录,待抵扣时直接记入进项税额即可。
一、未认证抵扣情况的处理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的情况下,肯定无法进行抵扣。如果这月需要支付上月未认证的进项税,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这笔税费在账务上应如何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借方: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
当购买商品或服务时,由于未认证抵扣,进项税暂时挂在此科目下。
2.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不是则为“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
这个科目用于记录待抵扣的进项税额。由于未认证,这部分税额暂时无法抵扣,因此记入此科目。
3.贷方: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表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或实际支付的款项。
二、认证后的处理
一旦增值税专用发票得到认证,就可以进行抵扣。此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1.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表示经过认证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贷方: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对应于之前待抵扣的税额进行结转。
对于未认证的进项税,我们需要先做好账务上的记录,将其暂时挂在相关科目下。一旦得到认证,再进行相应的抵扣操作。在整个过程中,确保会计分录的准确性,以反映真实的业务情况和税务状况。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会计操作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