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餐饮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受票方不能抵扣。因为增值税规定用于个人消费的不允许抵扣税款,餐饮服务属于个人消费范畴。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购进的餐饮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酒店开具的餐饮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而住宿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可以抵扣。
通常情况下,餐饮业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受票方也不能进行抵扣。这是因为餐饮业的消费往往针对个人,目的明确,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是不允许抵扣税款的。即使某些情况下进行了抵扣,也需要将进项税额转出。
具体的政策依据是《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的规定,其中明确指出:“购进的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一规定在营改增后依然适用,酒店提供的餐饮发票由于不能抵扣,因此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值得注意的是,酒店开具的住宿发票是可以进行抵扣的,因此在此情况下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餐饮服务专票一般是不可以进行抵扣的,这是根据增值税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