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的小型微利企业,确实有税收优惠。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则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样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需按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可了解更多会计实务、税收实务问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确实存在税收优惠。
一、优惠政策具体内容:
1.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税收减免详情: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样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如何计算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
1.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2.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的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来确定。计算公式为: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3.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来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此优惠政策旨在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减轻其税收负担。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劔。若想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的问题,可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