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机不属于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固定资产价值大、使用时间长,能长期参与生产过程。电话机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单位价值通常不超过2000元,使用年限也较少超过2年,因此不被视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主要特点包括价值大、使用时间长,能长期、重复地参与生产过程。在生产过程中,固定资产虽然会发生磨损,但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其独特的特点,例如循环期长、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等。
根据固定资产的定义及其特点,电话机并不符合固定资产的标准。电话机通常属于低值易耗品,其价值相对较低,使用期限也较短。所以,电话机不属于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