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坏账准备需要备案。企业需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经相关机构批准后,报有关各方备案。对于逾期3年以上或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应收款项,可作为坏账损失,并需说明情况、出具专项报告。企业应在期末分析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并制定相应的计提坏账准备政策。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情况外,其他情况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企业的预付账款和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应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需要对应收账款进行坏账准备计提,这是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坏账损失。关于是否需要向税局备案,我们来进行详细解答。
一、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与规定
企业自行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但需要列出详细的目录,包括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这些目录需按照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批准,并依法报有关各方备案。
二、需要备案的情形
1.对于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如果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需要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2.对于逾期1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5万元或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同样需要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三、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企业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如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等。
四、关于预付账款与应收票据的处理
对于预付账款,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原因无法收到所购货物,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显示无法收回,也应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对坏账准备的计提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这不仅是为了遵守法律法规,也是为了让投资者、合作伙伴等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以便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计提坏账准备的备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