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每月计提工资但没发放的情况,会计处理应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税法规定。企业在每月末前需计提本月应负担的工资,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对于已计提但未发放的工资,会计处理包括:发放工资时,借方为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包括个人应缴社保、公积金、个税及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缴纳社保时,借方为管理费用-社保、公积金,贷方为银行存款;缴纳个税时,借方为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贷方为银行存款。这些处理准确反映了企业的财务和税务情况。
一、工资计提
在每月末前,企业需计提本月应负担的工资,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这一步骤的会计处理与正常工资计提相同,确保工资支出与当期的经营活动及收入相对应。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如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公积金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如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若已部分预支工资)
二、社保缴纳
企业在计提工资后,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社保缴纳包括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三、个人所得税缴纳
对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企业也有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以上是针对每月计提工资但没发放情况的详细会计处理。确保每一步的会计处理都遵循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税法规定,使得企业的财务记录准确、合规。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会计问题有所帮助。如果想进一步了解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知识,建议通过专业渠道学习,如会计实务书籍、培训课程等,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