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技术转让方购买研发设备相关的增值税优惠问题,技术转让方在研发过程中购买设备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对于专门从事研发与技术转让的公司或事业单位,其所得税优惠主要包括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转让范围包括技术所有权或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客体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以及试点纳税人提供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也免征增值税。
一、引言
针对专利技术转让方购买研发设备相关的增值税优惠问题,本文进行详细解答,以帮助读者了解相关税收政策。
二、增值税优惠概述
在技术研发过程中,技术转让方需采购研究设备,涉及增值税税款。关于增值税的优惠,需根据技术转让方的身份以及政策规定进行具体分析。
三、营改增背景下的增值税优惠
1.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之前,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人,技术转让方购买设备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
2.营改增试点之后,技术转让方作为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纳税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同样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
四、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分析
1.主体范围:能够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合资企业不包括在内。
2.技术转让范围:居民企业转让技术的所有权或转让5年以上全球独占的许可使用权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客体范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转让客体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并且技术秘密的转让也应该在技术转让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范围之内。
五、其他相关税收政策
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件,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包括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以及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六、总结
专利技术转让方在购买研发设备时,需关注相关增值税优惠政策,同时了解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自身情况合理规划,以充分利用政策优势,降低税负。希望本文的解答对读者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