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费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包括: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也免征个人所得税。公司将此款项作为奖金或集体福利奖励给非相关人员则应并入员工当期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通知,关于手续费的个人所得税有一些特定的规定。
一、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的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进一步明确了这一政策,指出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虽然上述规定对于特定情况下的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也有一些情况下手续费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例如,如果公司将此款项作为奖金或者集体福利性质奖励给非相关人员,则应并入员工当期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非代扣代缴税款手续的相关人员获得的手续费收入,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手续费的个人所得税规定主要是针对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相关人员,他们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而对于其他非相关人员获得的手续费,则需要按照普通收入计算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这些规定旨在明确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