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离职需要准备交接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和物品。交接过程中需核对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存款账户等是否相符。对于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数据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税务人员变更时,带上公章、执照和新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去税务填表即可。以上是关于会计离职所需资料的解答。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前,需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未填制完的会计凭证应填制完毕,确保所有已受理的经济业务都有完整的记录。
2.未登记的账目应完成登记,并结出余额,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包括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等,并确保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有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详细列明应移交的内容,如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还应列明会计软件、密码、数据盘等。
二、移交点收
在离职时,会计需要将所有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移交给接管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
3.会计凭证、账簿、报告和其他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需说明原因。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需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往来账户需与往来单位或个人核对。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等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数据操作确认。
三、企业变更财务负责人所需资料
当企业变更财务负责人时,需带上公章、法人章、执照和新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去税务填表。原则上,税务机关并不管公司的会计人员的变动。但如果该会计人员是公司登记的税务报税员,那么在进行人员变动后,需要重新填表进行变更。
会计离职时的资料交接是确保公司财务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移交,确保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