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客票行程单能否作为发票报销凭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审计先锋 2024-12-13 18:35 浏览次数:551

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作为发票报销。行程单是《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它既是专用发票,又是运输凭证,还是航空运输合同成立的初步证据和记名式有价证券。因此,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作为发票报销的凭证。

行程单是《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按照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它是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凭证。对于行程单,它既是专用发票,又是运输凭证,还是航空运输合同成立的初步证据和记名式有价证券。这意味着,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作为发票进行报销。

根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

一、行程单被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并套印国家税筑总局发票监制章。

二、行程单的打印系统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授权开发,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也可自行开发本公司的行程单打印系统,但必须经过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审验合格后使用。

三、行程单的发放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这一制度为企业的报销流程提供了便利,同时也保证了财务的规范性。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务、税收实务的问题,可以关注相关的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免费答疑。

0相关评论
相关推荐
声明:本站内容均由用户自行注册后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立即做删除处理!如有知识产权恶意碰瓷者,不联系本站人员直接诉讼,本站将不负任何责任!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1445434087@qq.com
喵喵会计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