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有金额限额。根据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包括使用期限、单位价值等因素。一般来说,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生产相关设备,单位价值大且使用期限长的物品可认定为固定资产。另外,不同行业或公司也可能会有不同的固定资产金额界定标准。
固定资产在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中存在金额界定标准。一般来说,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被视为固定资产。这意味着固定资产确实存在一定的金额限额。
从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固定资产的角度来看,固定资产的定义包括:
1.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这类资产由于使用时间长,价值较高,因此被明确认定为固定资产。
2.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这些虽然可能不是主要设备,但由于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大,也被视为固定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的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认定价值限制进行了调整。公司认为可以的,且使用寿命大于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均可认定为固定资产。这意味着在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金额限额相对更为灵活。但一般来说,固定资产都具有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大的特点。
对于房屋、建筑等不动产,由于其特殊性和税务处理方式的差异(销售房屋、建筑物缴纳营业税,不缴增值税),可能不属于固定资产的范畴。
固定资产在金额上确实存在一种界限或限额,这一界限根据不同的会计制度和准则,以及具体的行业特点而有所差异。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固定资产在金额上的界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