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票需要盖章的联有:购货方的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和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以及销货方的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和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其中,发票联需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而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注册登记联则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以上解答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
机动车发票需要盖章的联次如下:
一、发票联
购货方留存的发票联是购货单位付款凭证,这一联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二、注册登记联
注册登记联是车辆登记单位留存,这一联需要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除此之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各联的用途如下:
1.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
2.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
3.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
4.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
5.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
6.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各联的印色也有所不同,以便区分和管理。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