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固定资产入股时,不需要交税。投入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应计入实收资本。具体账务处理方式为:收到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时,借原材料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实收资本。领用时,借工程物资,贷原材料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主要账务处理围绕原材料、实收资本、工程物资等科目进行。更多会计实操可关注官方公众号或其他会计实务交流群学习。
当股东以固定资产入股时,首先需明确,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在交易过程中是不需要交税的。具体的做账流程如下:
一、接收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
1.增值税处理: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或原材料,增值税需要计入实收资本。当公司接收到投资者转入的货物,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法时,应当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投资货物价值进行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借记“原材料”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货物价值与增值税额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二、固定资产使用时的账务处理
当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被公司领用时:
账务处理: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科目。
股东以固定资产入股时,公司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值税处理并正确进行账务处理。在接收到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将其价值正确计入公司的资产账户,并在使用过程中进行正确的成本计算与税费处理。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助益。若想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知识,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深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