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减免的附加税属于营业外收入。在会计实操中,附加税减免应借记“应交税费”相关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汇算清缴时,减免税额也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以上解答针对“小规模减免的附加税属于营业外收入吗”这一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首先,从会计处理的流程来看,当发生附加税减免时,会计分录显示将“应交税费”中的部分附加税项转入“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这一操作明确表明了减免的附加税是作为一种营业外收入进行处理的。
具体来说,在文本中的第4点,“附加税减免”的处理方式是借“应交税费”的相关附加税账户,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这一分录清楚地反映了减免的附加税被视作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等。减免的附加税作为企业的一种额外收益,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联,因此被归类为营业外收入是合理的。
小规模减免的附加税属于营业外收入。企业在会计处理上应当正确记录这一收入,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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