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商品溢余短缺如何处理账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菜鸟 2024-12-13 21:40 浏览次数:796

企业购进商品发生溢余或短缺时,应针对不同情况处理。溢余部分不含税价款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查明原因后转销。若属自然升溢,则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若是供货单位多发货,需补付价款和税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作购人商品的账务处理。对于短缺或毁损,按不含税价款和相应进项税额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查明原因后转销。合理损耗计入当期损益,并处理相应的增值税额;若损失由供货单位等负责赔偿,则借记“应收账款”等账户。自然灾害损失扣除残料价值和保险赔偿后处理,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列作当期损益。以上是关于购进商品发生溢余或短缺的账务处理方法。

当发生溢余时,应按照不含税的价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查明原因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转销。如果溢余是由于商品的自然升溢,则应转人“营业外收入”账户。如果是供货单位多发货,经双方协商,同意补作购入商品,企业应补付相应的价款和税款,并在取得对方补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商品购入的账务处理。

而当企业购进的商品发生毁损或短缺时,也应按照不含税价款和相应的进项税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同时,将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查明原因后进行转销。如果属于合理损耗,应计入当期损益,并按照实际损耗数扣除相应的增值税额。具体的操作是,借记“经营费用”账户,同时红字冲销原已转出的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红字),同时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对于其他特殊情况,例如应由供货单位、运输单位、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应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若损失属于自然灾害且净损失在扣除残料价值和保险公司赔偿后仍有剩余,则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过报批后列作当期损益,具体为借记“经营费用”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对于购进商品发生溢余或短缺的账务处理,企业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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