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集体旅游产生的旅游费发票应记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具体做账方式: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付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根据财税2004年11号文件,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的旅游奖励应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企业提供费用的单位代扣代缴。对员工的奖励应与当期工资薪金合并征收个税,对其他人员的奖励应作为劳动收入,按照“劳动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税。
公司集体出去旅游时,旅行社开具的发票应如何入账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一、职工福利费入账方式
公司组织的外出旅行所产生的费用,应记入到管理费用-职工福利。具体入账方式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当付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二、关于营销人员的旅游费用
根据财税2004年11号文件,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的费用处理有所不同。如果是作为营销业绩奖励的旅行费用,应全额计入营销人员的应税所得。企业和单位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对于企业员工的奖励,旅游费用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税。
对于其他享受此类奖励的人员,旅游费用应作为当期的劳动收入,按照“劳动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税。
三、注意事项
在处理旅游费发票入账时,企业需保留好相关凭证和发票,确保账目清晰。同时,对于涉及税务的问题,务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规操作,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旅游费发票的入账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入账方式,并确保相关操作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