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备案需提交哪些附报资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投资智者 2024-12-13 18:38 浏览次数:569

会计制度备案附报资料包括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以及相关的证明资料。纳税人需将其财务、会计制度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15日内报送税务机关备案。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需同时报送记账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等资料。附报资料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折旧方法、成本核算方法、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报表等。填表说明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执一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的相关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需在15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交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以进行备案。那么,具体的会计制度备案附报资料包括哪些呢?

1.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包括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纳税人需要明确其采用的摊销方法。

2.折旧方法: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折旧法(如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盘算法、重置法、偿债基金法和年金法等)。若采用加速折旧法,还需在备注栏注明批准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3.成本核算方法:纳税人需要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其采用的存货计价方法或产成品、半成品成本核算方法。

4.会计核算软件:对于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需填写记账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并在备注栏注明批准使用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5.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备案的重要部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各种附表。在指定的表格栏目中,纳税人需按照会计报表的种类依次填写。

为了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已经实行了“免填单”服务,即纳税人可以不填写表格,直接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打印出制式文书。纳税人需核对、签章确认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结涉税事项。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了解会计制度备案附报资料的具体要求。如有更多关于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的问题,欢迎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与专业人士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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