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或以全年奖金收入除以12得到的数额为基准,按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一年内只能使用一次特殊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纳税。
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纳税方面有两种选择:单独计算纳税或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纳税。这两种方法的具体实施细节如下:
一、单独计算纳税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可以选择不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单独计算纳税。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一个平均数额。
2.根据这个平均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表1)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使用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纳税额。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纳税人而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特殊计税方法只能使用一次。
二、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纳税
除了单独计算外,居民个人还可以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进行纳税。具体操作如下:
1.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加到当年的其他综合所得中。
2.根据综合所得总额,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表2)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按照常规的年度综合所得计算方式,得出应纳税额。
选择哪种方法更合适,取决于个人的具体情况和税务规划。纳税人在选择时应综合考虑自己的年度收入、其他扣除项以及适用的税率等因素。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式有两种选择,居民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法进行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