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租赁费扣除的规定如下:经营租赁方式下的租赁费可据实扣除;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能直接扣除,但符合条件的可经审核批准后给予税前扣除,如出租方需资质认定批准、租赁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为工、建、交企业生产性设备租赁;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及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一、经营租赁方式下的租赁费扣除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租入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租赁费用作为成本或费用进行扣除,从而减小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融资租赁的租赁费扣除规定
对于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能直接扣除。若需要在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
1.出租方必须是按管理权限报经资质认定批准的租赁公司。这意味着出租方必须具备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合法资质和条件。
2.租赁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要求的工、建、交企业生产性设备租赁。这意味着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
3.租赁项目税前扣除,必须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这意味着企业在进行融资租赁时,需要按照税收管理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核批准后才能在税前扣除租赁费用。
三、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及利息扣除
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这些费用是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过程中产生的实际费用,可以作为成本或费用进行扣除。
固定资产租赁费扣除的规定涉及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方式。企业在租入固定资产时,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租赁费用能够在税前进行扣除,降低税收负担。同时,企业在处理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应保留好相关凭证和资料,以便进行税务申报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