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完成,其净值处理首先要确定固定资产是否仍在使用中。若固定资产仍在正常使用并未发生转让、报废、损毁或盘亏,则无需立即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只有当这些业务实际发生时,才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对于发生的固定资产转让、报废、损毁或盘亏,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清理。特别是在固定资产报废的情况下,需要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经过鉴定和批准后进行清理。
具体的会计处理步骤如下:
1.将报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环节。如果折旧已经计提完毕,此时转移的应是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2.报废固定资产的残料出售收入,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
3.支付的清理费用,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
4.若结转报废固定资产产生净损失(即残料收入小于清理费用的差额),则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贷:固定资产清理。
5.若结转报废固定资产产生净收益(即残料收入大于清理费用的差额),则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清理;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如果是出售不动产,还需要计提交纳营业税。具体的税率和计算方式应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实际通知为准。
对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应以月初可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依据。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开始计提折旧,而当月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企业在计算提取折旧时,可以根据上月的情况对固定资产的增减进行调整,以计算当月应计提的折旧额。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解决关于固定资产净值处理的问题有所帮助。如想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