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海关缴款书稽核对比结果为滞留和缺联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无需申请数据核对。对于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若属于数据采集错误,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若与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可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则不予抵扣。希望以上解答能有所帮助。
一、滞留的处理
当海关缴款书稽核对比结果为滞留时,意味着当前稽核期内系统中暂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无需过分担心,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也就是说,纳税人不需要申请数据核对或修改。
二、缺联的处理
1.纳税人应在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这一规定适用于稽核比对结果为缺联的海关缴款书。
2.如果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导致的缺联,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如果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异常”海关缴款书数据核对申请书》申请数据核对。
3.经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核查后,如果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则不予抵扣其进项税额。
对于海关缴款书稽核对比结果,纳税人需根据不同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对于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无需额外操作;对于缺联的海关缴款书,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并确保票面信息与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以顺利申报抵扣。正确处理稽核对比结果有助于保障纳税人的权益,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