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金忘记申报了,一般情况下没有事,因为税务局代收水利基金不产生滞纳金。但建议跟管理员说明情况并维护税务关系。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应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和交纳。若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则由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
如果您忘记了申报水利基金,实际上并不需要过分担心。因为水利基金是由税务局代收的,通常不会产生滞纳金。但为了维护良好的税务关系,建议您及时与管理员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
水利建设基金是为了支持水利建设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在申报缴纳方面,有以下相关规定:
一、水利建设基金的计提和交纳标准
水利建设基金通常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但具体到某个地区,如2012年度的湖南省,是按照销售收入的0.06%来计提和交纳。
二、缴纳义务与期限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三、申报缴纳地点及补缴规定
1.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
2.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或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相关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3.如果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将由其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进行补征。
如果您忘记了申报水利基金,虽然不会产生滞纳金,但仍需及时补缴并与相关管理员联系说明情况。同时,建议加强对于会计实操及税收实务的学习,以便更好地履行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