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如何作废未认证隔月增值税专票的问题,解答如下:如果发票未认证但已隔月,购买方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对方根据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对于已认证的发票,原则上不能作废,只能开红字发票冲回。已认证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能退回销货方。如想进一步了解会计实务,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对于未认证的隔月增值税专票,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购买方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让对方到所在地税务局取得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随后,在本月内开具负数发票,再根据需要开具正数发票给对方。这样处理对你公司的增值税没有影响,只是多用了两张发票而已。
那么具体步骤为:
1.购买方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2.税务局审核通过后,购买方将获得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
3.购买方将通知书交给销售方,销售方在本月内开具负数发票。
4.根据实际需求,销售方再开具正数发票给购买方。
对于已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未跨月,可以退回销售方作废,认证方当月做进项税额转出,并在月初的增值税申报表中进行相应填报。但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跨月,则不能作废,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回。此时,已认证的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能退回销货方。如果销货方已重开发票,原来已认证的那张发票也需要做进项转出,而新开来的发票认证后可以抵扣。
对于已经认证的专用发票,如果发现开具有问题,开票方企业不能再将发票作废重新开具。此时,需要您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并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红字发票通知单。开票方企业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按正确内容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给您。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了解如何作废未认证隔月增值税专票的相关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