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续分立的会计处理包括:分立方确认取得的被分立方账面上原有的资产和负债,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分立中的资产和负债维持原账面价值不变,不应因分立而改记其账面价值;分立方以分立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以原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入账,差额作为股东投入,增加所有者权益;被分立方以转出资产与负债的净额调整所有者权益,不反映处置损益,不影响当期利润表。调整所有者权益时,先调整股本,再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余额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留存收益。
一、资产和负债的确认
在存续分立中,分立方确认取得的被分立方资产和负债仅限于后者账面上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分立过程中不会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这一步骤中,分立方应维持被分立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不应因分立而更改其账面价值。
二、所有者权益的调整
分立方应以分立中取得的各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来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这里,分立方应以分立前原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入账。转入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转入的负债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视为股东投入,并增加所有者权益。
在增加所有者权益时,应按照协议约定的股份数(即发行股份的总面值)增加股本,其余部分则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滥价或股本溢价)。
三、被分立方的所有者权益调整
被分立方应以分立中转出的资产、负债的净额来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在调整时,不反映资产、负债的处置损益,也不影响分立当期的利润表。被分立方在调整所有者权益时,如存在注销股本的情况(即分立协议约定换出股份的总面值),应首先调整股本,再调整资本公积。若资本公积余额不足以冲减,还应冲减留存收益。
存续分立会计处理的关键在于正确确认和计量分立过程中的资产、负债,并合理调整所有者权益,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存续分立的会计处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