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票的临时工工资做账时,应当使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计提临时工工资时,按计提工资的相应计算表单做会计分录。实际发放工资时,按发放工资的工资单及银行、现金付款凭证进行核算。应付职工薪酬账户是负债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企业需注意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尚未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明细账户包括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金等进行核算。
对于没有发票的临时工工资,仍然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具体步骤如下:
一、计提临时工工资
1.根据工资计算表单进行计提,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临时工工资(基本工资金额)
应付福利费--临时工福利费
社会保险--各保险明细
二、实际发放工资
在实际发放工资时,按照工资单及银行、现金付款凭证进行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临时工工资(基本工资金额)
应付福利费--临时工福利费
社会保险--各保险明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关于应付职工薪酬账户
1.账户性质:负债类账户。
2.账户用途:用来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本期应支付职工的各种薪酬;借方记减少,登记实际发放的各种薪酬。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尚未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4.明细账户:应设置“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进行核算。
对于没有发票的情况,由于税务方面需要合规的凭证,企业可能需要采取其他方式来证明支付的临时工资是合理的,例如工资单、银行转账记录等。同时,企业应当尽量确保所有支付都有合规的发票或凭证,以避免税务风险。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当地税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