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税局营改增政策解答:不动产转让与差额征税开票功能详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成本管控师 2024-12-13 18:42 浏览次数:686

针对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七中关于转让2016年5月1日前购置的不动产是否能使用差额征税开票功能的问题,答复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相关金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并在备注栏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对于销售不动产选择简易征收的情况,应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不使用差额征税开票功能。此外,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额中扣除土地价款的情况,现行政策未规定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差额征税后,可以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关于转让2016年5月1日前购置的不动产是否可以使用差额征税开票功能的问题

对于转让2016年5月1日前购置的不动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的规定,是否可以使用差额征税开票功能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差额征税开票功能的使用:

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通过新系统中的差额征税开票功能。

具体操作中,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不动产销售的选择:

销售不动产(不含自建)选择简易征收的情况下,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应当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此时不使用差额征税开票功能。

二、关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及申报问题

对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现行政策对于销售额中扣除土地价款并未规定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例说明:

以A房地产公司为例,销售楼栋给M公司时,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算相应的销项税额和销售额。M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在增值税申报表中,A公司需按照相关规定填报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确保申报的准确性。

三、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选择差额征税后是否可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差额征税后,现行政策未规定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可以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江西省国税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中的相关问题,尤其是关于差额征税开票功能的使用、不动产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税务处理,需结合具体政策和操作规定进行准确理解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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