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的资料包括: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预算、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企业决议文件、委托或合作研究开发合同或协议、以及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但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以及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在企业的研发过程中,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为了顺利申请这一优惠,企业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资料。
一、项目计划书与预算
首先,企业需要提供自主、委托或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书以及研究开发费用的预算。这份计划书应详细阐述项目的目标、预期成果、实施时间表以及费用预算等关键信息。
二、专门机构或项目组信息
其次,企业需要说明自主、委托或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包括专业人员的名单。这部分资料有助于证明企业研发团队的实力和项目的专业性。
三、研发费用发生情况
企业还需提供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的归集表。这张表应详细列出研发过程中各项费用的发生情况,包括人员薪酬、材料费、设备费、外包费等。
四、决议文件与合同协议
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或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是必备资料。如项目涉及委托或合作,还需提供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五、项目效用与成果
为了证明项目的价值和成果,企业需要提供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以及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这些资料可以包括项目的技术报告、鉴定报告、应用效果评价等。
值得注意的是,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以及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则无法享受这一加计扣除优惠。
准备这些资料是为了确保企业能够合规地享受到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优惠,降低研发成本,提高研发积极性。企业在准备资料时,应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便顺利申请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