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食堂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餐饮业属于个人消费范畴,即使是单位交际应酬消费,基本也是个人消费,因此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政策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等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帮助。
餐饮业属于营改增范围,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然而,对于外包食堂而言,其提供的餐饮服务基本属于个人消费范畴,单位交际应酬消费也被视为个人消费。根据全面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办法,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等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外包食堂提供的餐饮服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外包食堂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中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对于会计实务、税收实务等方面的问题,建议深入学习相关法规和政策,或关注专业公众号进行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