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支付员工生育津贴不需要开收据。从8月1日起,申领生育津贴的流程已经简化,单位不再需要开具收据。申请表格已经改为申领表,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并且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需要填报相关登记表进行申报。更多会计实务知识,可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交流学习。
从最新的政策更新来看,公司支付员工生育津贴时并不需要开具收据。
自8月1日起,女职工生育津贴和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申领流程得到了简化。在新的申领流程中,市人社局明确表示,单位在办理生育津贴时不再需要开具收据。这一变化旨在减少不必要的流程,为员工提供更便捷的申领体验。
在具体的操作中,夫妻双方需要根据自身参保情况填写相应的《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如果夫妻双方都已参加生育保险,则由女方单位填报该表;若女方未参保而男方已参保且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需填报相应的登记表并进行申报。这一流程的设计,旨在确保生育津贴的准确、及时发放。
对于享受晚育津贴的夫妻,双方需要在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并由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再由所在单位进行盖章。这一规定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同时也为生育津贴的发放提供了便利。
公司支付员工生育津贴时不需要开具收据,只需按照新的申领流程和规定填写相应的登记表,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即可顺利申领生育津贴。如有更多关于会计实操的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以便获得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