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租回租金的处理方式分为出售资产和租回资产两种情况。出售资产时,需处理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和清理,收到出售价款时记入银行存款。租回资产若形成融资租赁,需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包括支付租金、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计提折旧等。若形成经营租赁,则不用专门进行账务处理,只需作备查登记。支付租金时,记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同时,需要注意处理售后租回产生的损益,可能涉及递延收益。
一、融资租赁
当租回资产形成一项融资租赁时,处理方式如下:
1.租回资产时的处理:
借方记录“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方记录“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2.后续处理:
支付租金时,借方记录“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方记录“银行存款”。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计提折旧以及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的处理方式也需相应进行会计处理。
二、经营租赁
当租回资产形成经营租赁时,处理方式相对简单:
1.租回资产时的处理:通常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只需进行备查登记。
2.后续处理:主要涉及支付租金时的处理。支付租金时,借方记录相关费用(如“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贷方记录“银行存款”。对于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的分摊,也需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的租金处理需根据租赁的性质进行区分,并确保相应的会计分录准确无误。对于涉及的具体金额和账务处理,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