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残保金的操作步骤包括:用人单位招入残疾人后需为其上社保并银行转账发工资。每年5月底前,用人单位需向社保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残疾职工人数,逾期未申报则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时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残疾人证、就业证、社保缴费证明和工资对账单等。审核通过后,企业可获得减免残保金的证明,将其提交给税务局后即可享受减免。
当用人单位按照正规程序招聘残疾人并希望减免残保金时,需要遵循一系列详细的操作步骤。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指南:
一、基础步骤
1.招聘残疾人并为其上社保:用人单位在正式招聘残疾人后,首要任务是为其办理社保手续。
2.工资发放:每月的工资需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二、申报流程(以上海为例,各地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1.时间节点:用人单位应在每年5月底前(5月为集中申报受理月)进行申报。
2.申报内容:申报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和残疾职工平均人数。
3.注意事项: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组织,以及与阳光职业康复援助基地援助对象、残疾人专职委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除外。
超过规定时限3个月后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时限申报的单位,可在征收年份当年的12月31日前进行申报。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残疾人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缴费证明: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残疾人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去社保部门拉取证明,或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公章前往。
3.工资证明:银行出具的代发工资《工资对账单》或银行代发工资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此项需残疾人本人前往银行柜台办理。
四、审核流程**
在准备齐全上述所有材料后,经办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及公章前往当地的残联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残联将出具一个证明文件,证明单位确实雇佣了残疾人。持有此证明文件,企业即可向当地税务局提交,从而减免残障金。
希望以上关于减免残保金的操作步骤的详解能对您有所助益。若您希望进一步了解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等相关知识,可以通过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来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