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8〕17号规定,企业分立后股权变更满足一定条件可免征契税。若原企业投资主体在改制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比例超过75%,且改制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则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以上解答针对的是企业分立后股权变更是否交契税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的规定,对于企业分立后股权变更是否交契税的问题,存在特定的减免契税情况。
一、改制企业的契税减免情况
根据该规定,如果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比例超过75%,且改制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那么对改制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是免征契税的。
二、具体政策解读
此项政策的目的是鼓励和支持企业的改制重组,减轻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的税收负担。对于企业来说,如果在分立、改制过程中能够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享受到契税的减免优惠。
三、企业分立与股权变更的关联
企业分立涉及到股权的变更。在上述政策规定的条件下,如果企业分立后符合相关条件,那么股权变更时是不需要交契税的。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实质性的利好,能够降低企业改制的成本,鼓励企业进行结构性改革。
企业分立后股权变更是否交契税,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是可以享受契税减免的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操作过程中应详细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