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满足固定资产准则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等应计入当期损益。关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专设销售机构的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的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制造费用科目不包括固定资产修理费项目。售后维修人员相关费用根据职责部门不同计入不同科目,如销售费用或生产成本。
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针对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修理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这一规定体现了会计的及时性和谨慎性原则,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得到真实、准确的反映。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具体处理
1.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这意味着售后维修人员的费用,如住宿费、餐费补贴等,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2.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费用: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则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值得注意的是,“制造费用”科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费用项目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的机物料消耗和固定资产折旧,并不包括固定资产修理费项目。
售后维修人员的费用处理
售后维修人员的费用处理也是根据他们的职能来决定的。如果售后维修人员的工资是纳入生产工人的,那么他们的日后开支可以计入生产成本(劳务成本);如果售后维修人员的工资是纳入销售人员的,他们的费用则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这一规定确保了企业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准确地处理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反映了企业的真实运营情况,也为企业间的公平竞争提供了准则依据。企业需按照这些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