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会计处理中,若未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减免批文,需先缴后退。计提所得税时,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收到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若企业已取得减免批文,则不用做所得税分录。处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期间的企业,需按减半征收的税额进行分录,包括预缴、补缴所得税及年末结转。以上就是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会计处理摘要。
一、未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减免批文的情况
1.计提所得税时,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上缴所得税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3.收到退税款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二、已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的减免批文的情况
如果企业已获得其主管税务机关的减免批文,则无需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即不需要做所得税的分录。
三、处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期间的情况
1.每季季末计算应预缴的所得税时,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预交所得税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3.年终计算出补缴所得税时(如果计算出多缴,则做相反分录),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年末结转本年利润时,会计分录为: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
对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会计处理,需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和税收政策进行具体处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深入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