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如厂房,按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包括工程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相关税费等。分为自营和出包两种建造方式。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包括直接材料、工资、机械施工费等。工程完工前发生的净支出、报废毁损等计入工程成本。了解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问题,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如厂房,是其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类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如何计算呢?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一、建造资产的成本构成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这些必要支出包括:
1.工程用物资成本:如购买建筑材料、设备等的实际支出。
2.人工费用:包括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等。
3.相关税费:如建筑过程中交纳的税费。
4.借款费用:如为建造资产而发生的贷款利息等,若符合资本化条件,应予以资本化。
5.间接费用:如项目管理费、设计费等。
二、自建固定资产的两种方式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主要有两种方式: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
1.自营建造:企业自行组织施工,所有的工程物资、人工费用等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2.出包建造:企业将工程出包给其他建筑公司,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项。
三、具体计量与处理方法
1.在建工程期间发生的实际支出,如材料费、人工费、税费等,均计入工程成本。
2.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试车费用、工程报废或毁损的净损失等,也计入工程成本。
3.对于在建工程形成的可销售产品,其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待销售时再冲减工程成本。
4.对于因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自行建造厂房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是根据实际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的,包括多种成本和费用。企业在处理自建固定资产时,应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计量和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