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在分录处理上存在显著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核算主体的微观性
企业财务会计的核算主体是特定的企业,主要关注本企业发生的经济活动,对于与外部单位相关的核算内容,不在本企业进行核算。这种特性体现了企业会计主体的内在规定性。
而预算会计则以整个国家预算执行为核心进行核算,其关注的对象包括各个非物质生产部门的预算收支情况,同时也涉及物质生产部门的经济效益和利税上缴情况。
二、核算过程的复杂性
企业财务会计的核算过程涉及供应、生产、销售三个环节,且每个环节都包括收付两个方面,因此整个核算过程相对复杂。
相比之下,预算会计的核算过程只涉及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没有生产和销售环节,其核算过程相对简单。
三、核算目的的营利性
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有效的核算,使企业以最低的资金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而预算会计核算的主要目的则是反映预算收支政策的执行情况,其并不关注营利性。
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在核算主体、过程和目的上均存在明显的差异。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两种会计类型,为企业和国家的经济决策提供更准确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