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抵扣税控盘的账务处理包括:购入专用设备时,借管理费用(价税合计额),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管理费用。支付技术维护费时,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现金,抵减增值税税额时同样处理。根据财税[2012]15号规定,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企业发生的二项费用不是完全作为进项税抵减。企业填列增值税申报表时,二项费用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一栏中填列。
小规模纳税人对于税控设备的抵扣操作在账务上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根据财税[2012]15号文的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简称二项费用),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以下是具体的做账步骤:
一、购入专用设备时的账务处理
1.当购入专用设备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价税合计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
2.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二、支付技术维护费时的账务处理
1.支付技术维护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
2.抵减增值税税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二项费用是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一栏中填列。这意味着企业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可以将这部分费用作为减项来抵减应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发生的二项费用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而不是完全作为进项税抵减。在账务处理上需要明确区分。相关进项税如果已经认证并抵扣,应当转出。
小规模纳税人在操作时应确保正确理解并遵循财税规定,以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对于更深入的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问题,建议进一步学习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