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的抵扣进项,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按发票上注明的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具体计算为:可抵扣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可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在增值税税制下,对于农产品的税务处理有着特定的规定。当您取得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时,其抵扣进项的方式如下: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为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提供了详细规定。
二、抵扣方式
1.若您取得的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则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若是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调整后的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若您取得的是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则以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调整后的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特别地,对于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也就是您所提到的从园林绿化公司取得的樟树、草皮等免税普通发票,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抵扣。
三、计算示例
假设您从园林绿化公司购买了价值10000元的草皮,对方开具了免税普通发票。那么,您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10000元×10%=1000元。
这意味着您购买的这部分农产品可以抵扣1000元的增值税额。
取得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后,您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和发票上的信息计算并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税务处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