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缴时,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可扣除的支出包括: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计提坏账准备,以及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税前扣除。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在企业所得税汇缴过程中,可以从营业外支出科目中扣除的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年度利润总额指的是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具体的捐赠行为需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
二、坏账准备
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计提基数不超过0.5%的坏账准备,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三、债务重组损失
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在满足坏账的条件下,经过报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也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企业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来核算那些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当企业发生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盘亏或非常损失时,都会通过该科目进行核算。在期末,该科目的余额会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以上所述,都是企业所得税中可以扣除的支出项目。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确保税务处理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同时,为了更好地了解和学习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等问题,可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参与会计实务交流群,以便获得更多免费答疑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