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息进项税是否能抵扣的问题,贷款利息发票的进项税原则上不可以抵扣,而金融机构利息发票的进项税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抵扣,如销售方单独开的“价外费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购进的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具体能否抵扣需根据具体情况和规定来判断。
贷款利息发票的进项税不可抵扣。通常情况下,贷款利息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而非专用发票,因此不可以进行抵扣。
**金融机构利息发票的进项税能否抵扣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价外费用中包括了延期付款利息等variousothercharges,这意味着销售方单独开具的“价外费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然而,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是不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该规定对贷款服务作出了详细的注释,包括各种资金拆借、金融商品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等都属于贷款服务,并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时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如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这些费用的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对于利息进项税是否能抵扣的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涉及金融交易和贷款服务时,企业和个人应充分了解相关税务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