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免税农产品计算进项税额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法定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11%);二是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若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则按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正确区分农产品来源和用途是关键。某食品厂购进家禽加工熟食制品的进项税额计算为例,进项税额包括农产品和运费的增值税,采购成本为扣除进项税额后的总额。
一、一般纳税人购进已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计算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购进已税的农产品,其进项税额的计算依据不同的购买情况而有所不同:
1.若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商家购买,则以法定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税率为11%。
2.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并由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以专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计算
对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其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按11%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具体来说,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来计算。
2.若购进的农产品是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即按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实例解析
以超市(一般纳税人)从果园购进水果为例,若直接销售,则其进项税额为购进水果的买价乘以11%;若用于加工生产,如加工果汁,则进项税额为购进水果的买价乘以13%。
四、特定情况处理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若同时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以及其他货物服务,应分别核算,否则按照较低的扣除率(11%)计算。
五、实例操作
某食品厂(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从养鸡场购进家禽加工熟食制品,取得销售发票上注明销售额50000元,支付运费2000元。该食品厂的进项税额计算为:50000元乘以13%加上2000元乘以11%,合计6720元。其采购成本为:50000元乘以87%加上运费2000元,合计45500元。
本文详细解答了购进免税农产品如何计算进项税额的问题,包括一般纳税人的不同购买情况、具体的计算方法以及实例操作。希望读者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正确计算进项税额,合理进行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