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眼镜、鞋等个人消费用品的发票一般不应列入企业费用,但如果需要入账,可以列入“应付福利费”,但需注意承担纳税风险。西药属于职工医疗范围,可以通过“应付福利费”科目做账。在账务处理方面,要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发生福利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贷:相关科目。期末按发生数分摊计入相应科目。注意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多种项目,要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同时要注意企业所得税对职工福利费支出的限额规定。
一、服装、眼镜、鞋子的发票处理
对于服装、眼镜、鞋子等个人消费用品的发票,一般不应列入企业费用。但如果企业将其作为职工福利的一部分,可以列入“应付福利费”。但这样做会承担纳税风险,因为需要确保当地税务局认可此类做法,并要注意发票抬头必须填写单位名称,否则年终汇缴时可能会被纳税调增。
二、西药的发票处理
西药属于职工医疗范围,可以通过“应付福利费”科目做账。根据国家和企业财务与会计的相关规定,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是福利费的使用范围之一。
三、会计处理及注意事项
1.账务处理方式: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的14%来计提福利费,而是据实列支。发生福利费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贷:相关科目(如现金等)。
2.税务处理及限额: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需要注意14%这个限额。
3.职工福利费的核算范围:除了职工个人福利补贴,还包括企业为职工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对于服装、眼镜、鞋、西药的发票处理,企业在做账时需谨慎考虑其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范围,并确保合规操作,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