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缴纳车船税时,会计分录处理如下:支付车辆强险费时,借:管理费用-公司经费,贷:银行存款。交纳车船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使用税,贷:银行存款。对于符合免征车船税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和船舶,无需缴纳车船税。具体免征标准包括新能源汽车应符合相关销售、技术、检测及生产企业要求,而新能源船舶的主推进动力装置应为纯天然气发动机。以上是关于公司车辆缴纳车船税的分录处理及免征车船税的相关规定的解答。
一、车辆强险和车船税都属于企业的管理费用。当公司给保险公司支付车辆强险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公司经费
贷:银行存款
二、交纳车船税时,因为车船税应交给税务部门,保险公司只是代收代缴,所以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三、关于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的规定:
1.新能源汽车的范围包括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2.新能源汽车需要符合一系列标准,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通过专项检测以及符合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四、对于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船舶,其主推进动力装置需为纯天然气发动机。若发动机采用微量柴油引燃方式,引燃油热值占全部燃料总热值的比例不超过5%,则视同纯天然气发动机。
五、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8月1日下发的《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公司在处理车辆缴纳车船税的会计分录时,应明确区分强险费与车船税的不同处理方式和相关的免税政策,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