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包括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技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这些活动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适用对象为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一、研究开发活动范围
研发费用归集首先涉及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范围。这些活动主要是指企业为获取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进行的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为了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发工作。这些活动以获取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为目标,对行业技术提升有推动作用。
二、项目领域范围
研发活动必须涉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所规定的项目。这意味着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时,需要关注国家支持的技术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技术领域,以确保研发活动与国家政策导向相符。
三、适用对象范围
研发费用的归集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这意味着只有那些能够规范进行财务核算,并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才有资格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相反,未按规定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以及核率征收企业则不在享受范围之内。
四、研发费用的具体归集
研发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
1.人员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津贴补贴、奖金等。
2.研发直接消耗物资:如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以及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等。
3.设备折旧费用:包括研发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用。
4.其他费用:如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试验费、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等。
企业在归集研发费用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费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以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