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季初从业人数的填写是根据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的,具体计算公式为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对于问题中的情况,季初从业人数应填写2018年12月的期末人数,期末值则是2019年3月的期末人数。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已经提高至100万元,并且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其所得可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填写企业所得税季报时,从业人数可以填写一个人,只要该人员与企业建立有劳动关系即可。更多详细信息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咨询。
企业所得税季初从业人数是指在一个纳税季度的初期,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关注两个关键时间点:季度初(通常是1月1日或年初)和季末(通常是3月31日)。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具体填写方法:
1.季度平均值计算:根据官方通知,季度平均值是按照季初值和季末值的平均数来计算的,即“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例如,如果您在2018年12月(季末)有50人,而在2019年3月(季初)有60人,那么您的季度平均值就是(50+60)÷2=55人。
2.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处理:如果企业在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来确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
3.填写申报: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按照计算出的季度平均值填写季初从业人数。
注意事项:
所称的小型微利企业,除了满足其他条件外,对于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对于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财政部税务总局的通知规定,要按实际用工人数平均值填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理解“企业所得税季初从业人数怎么填?”这个问题。正确填写这一数据对于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