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声明。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时,系统自动显示声明内容,纳税人需选择政策适用年度和所属行业,录入特定销售额信息后确认提交。到办税服务厅提交声明时,税务部门提供免填单服务,纳税人告知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后,经确认无误即可盖章提交。税务部门将在系统升级后受理声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的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提交声明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在提交声明时,系统将会自动显示声明内容。纳税人需要选择政策适用的年度和所属行业,录入计算期内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和总销售额。信息系统将会帮助纳税人自动填写其他内容。纳税人在确认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后,即可提交声明。
二、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声明
纳税人也可以选择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声明。在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会提供免填单服务。纳税人只需将四项关键信息告知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会预填好声明内容,交由纳税人确认。如果信息准确无误,纳税人盖章后即可提交。
这些资料主要包括纳税人的身份信息、所属行业、销售额等信息,用于税务部门审核纳税人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税务部门将在4月底前完成相关系统功能改造,以便纳税人更便捷地提交声明。
以上就是关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提供资料的详细解答。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两种途径提交相关声明,主要需要提供身份信息、所属行业、销售额等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冖。如想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务的信息,可以关注相关的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