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抵税在申报税时,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若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按票面金额除以(1+9%)再乘以9%计算进项税额。其他客票计算进项税额方式类似。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可了解更多会计实务、税收实务问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是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针对火车票抵税在申报税时的处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对于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若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则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准。
2.对于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这意味着您可以根据火车票的票面金额,按照相应的公式计算并抵扣进项税额。
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若纳税人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根据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直接抵扣。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所提供的票据真实、合法、有效。
2.纳税人在处理火车票抵税时,应保留好相关票据以备查验。
3.如遇到任何疑问或问题,建议及时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机构,以确保正确申报和抵扣。
根据以上规定,纳税人在申报税时可以根据火车票的票面金额计算并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这为广大纳税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也进一步简化了税务处理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