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只有结息的账户做账,可采取以下会计分录做法: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借:银行存款,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对于银行结息,我国有统一规定,通常为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收到银行结息时,应做相应会计分录。若涉及托收承付,则需遵守相关规定,如结算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及因商品交易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并需签符合《合同法》的购销合同等。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针对会计实务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机构以获取更多准确信息。
在银行结息时,会计分录的处理有两种常见方法:
1.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这种分录方法表示,当银行为账户结算利息时,银行存款增加,同时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也相应增加。
2.借:银行存款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另一种分录方法则是用红字(或负数)来表示财务费用的减少,这同样反映了银行账户因结息而增加的资金。
对于公司账户结息,正规做法同样是记录银行存款的增加和财务费用的变化。会计分录可以表示为:借银行存款,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用红树或负数表示)。这意味着公司从银行获得的利息收入增加了公司的银行存款,同时减少了公司的财务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结息规则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例如,活期存款从按年结息调整为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而对于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含个人住房贷款),其计息和结息方式则由借贷双方根据商业原则确定。
另外,当收到银行的季度结息时,会计分录的处理也是非常重要的。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时,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收付双方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注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收款人办理托收时,必须提供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每年只有结息的账户的做账处理主要围绕银行存款和财务费用的变化进行。正确记录和处理这些交易对于公司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