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股权转让可经股东同意在公司股东间进行,或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并需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有按实收资本账面价值、公司所有者权益、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净资产价值或双方谈判确定。股权转让的账务处理包括接收投资单位、出让股权单位及受让股权单位的相应会计处理。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程序上的规定。
一、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这意味着在公司内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确保其他股东知晓并同意转让,同时保障他们的优先购买权。
二、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这样的规定并非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保护其他股东的权益。
三、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
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多种,包括:
1.按实收资本账面价值(即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
2.按公司所有者权益来确定。
3.通过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司净资产价值来确定,评估报告需经公司董事会或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确认。
4.转让、受让双方通过谈判来确定协议价。
四、账务处理的步骤
1.接收投资单位的账务处理:
借:实收资本——出让人
贷:实收资本——受让人
2.出让股权单位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受让人
贷: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投资收益(或营业外支出)
3.受让股权单位的账务处理:
借: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股权面值)营业外支出(或贷记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
私企股权转让涉及多个环节,包括股东间的转让、股东外的转让、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以及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