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储备是一个适用于执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的权益类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它用于核算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以及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等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若形成固定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支出,确认固定资产后,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是一个特定的权益类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主要应用于执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这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高危行业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以及维持简单再生产的相关费用。
专项储备的具体用途和核算方式:
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当这些费用用于安全生产时,可以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2.安全生产费的固定资产投入:若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于形成固定资产,如安全项目的建设,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相关支出。当安全项目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
相关规定与注意事项:
专项储备的核算方式严格按照财政部2009年6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执行。
企业在使用安全生产费时,应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导向,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对于形成的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但需要进行相应的资产管理和维护。
“专项储备”是特定行业企业为应对安全生产和简单再生产而设立的特殊会计科目,其使用和管理需严格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